部分连带责任以民法典第518条第1款为现行法基础,应依成立机理进行类型化,并分别明确其外部效力与内部追偿规则。
本文剖析前瞻性信息安全港规则的内在冲突,指出现行责任成立模式存在悖论,建议改用责任排除模式,构建双轨豁免逻辑。
2026年4月数字法学月鉴相关主题有:个人信息保护、数据权属与流通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的责任认定、平台治理。
第三人权益保护是民商法重要议题。本书单精选权威著作,覆盖精神损害救济、诉讼保障与担保追偿等领域,为实务与研究提
本专题精选三本专著,从教义学、司法解释适用与比较法三维度,回应当前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的核心争议。
本书单选取三部法律实证研究著作,从阐述实证研究方法的教科书,到聚焦部门法问题开展实证研究的成果集,以飨读者。
本书既是“利益法学”这一法学流派的奠基之作,也是黑克在法律概念形成与体系形成方面的系统论述。
违约消极获益分为费用析出、成本节省两类,前者为损失计算标准,后者仅在特定情形下作为获益标准适用。
基于诚实信用、公平与禁止权利滥用等原则,应确认逆向揭纱规则的正当性,但要保持逆向揭纱规则的高度谦抑性。
不法原因给付的财产,应依据民法典第157条,采用“全部返还→部分返还→不予返还→没收或收缴”的差序规制。
应注意个人数据对价合同的内外部体系构建,实现个人数据合同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协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