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的概念起源于日本的“福袋”,是早期的一些百货公司将一些同类商品搭配放在福袋中,消费者只有打开福袋才能知道自己获得了哪些商品,有些消费者可能获得高于其支付的价款的商品,以此吸引了大量消费者购买。部分企业通过盲盒这种销售形式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比如泡泡玛特。看到盲盒的巨大发展潜力的同时,其背后的法律风险同样不应忽视。
一、侵害消费者权益风险
在购买盲盒时商家一般都会强调“本商品不支持退货退款”、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此举旨在保护商家的利益,避免消费者拆开盲盒后,因不喜欢里面的商品而要求退换,但是此种保护商家的举措,对消费者而言潜藏着较大的隐患,实践中,不乏商家以盲盒为噱头,不顾商品质量,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更有甚者,部分商家为牟取暴利,利用盲盒销售过期商品。此外,还有部分商家以放置价值较高商品为诱饵进行广告宣传,引诱消费者购买,但实际上高价商品并不存在,此种虚假宣传行为,涉嫌以销售盲盒为名,行欺诈消费者之实,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盲盒只是一种商品销售模式,销售模式本身并不改变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的事实,基于买卖合同,经营者须承担法定的质量担保责任,同时必须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保证产品质量、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义务,盲盒的特殊性不能作为其免除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的理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因此,若盲盒内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目前,许多盲盒卖家完全不支持退货、换货,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购买违法、违禁品的风险
盲盒的内容物为违法违禁品的典型例子是宠物盲盒。2022年5月5日,中通快递因违规邮寄活体动物登上微博热搜榜。据媒体报道,此前热心市民在成都一中通快递网点现场发现被打包的猫狗160余只,当时这些宠物正准备被当作普通货物发往外地,然而,中通快递和托运人并未出示相关猫狗的检疫合格证明。现实中,会有部分商家为牟取高额利益,借用盲盒之名,通过普通快递邮寄猫、狗、昆虫等“宠物盲盒”,违反了对活体动物寄递的特殊防疫、包装运输规定。更有甚者,部分盲盒商家甚至通过盲盒方式出售国家保护动物或国家禁止入境的鱼类、昆虫。
通过“宠物盲盒”购买珍稀野生动物,购买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购买的盲盒如果内容物为违法违禁品,就未经检验检疫的宠物而言,不仅可能因宠物所携带的病菌而危害个人身体健康,购买珍稀野生动物的,购买者还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侵犯知识产权风险
盲盒中的玩具、形象的设计是盲盒的核心竞争力,这些设计一般都申请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可能是外观设计,也可能是商标。实践中,部分商家出售的盲盒的内容物为抄袭、仿冒的产品,甚至是盗版的商品,销售侵权的盲盒,可能面临较大的损失赔偿风险。例如,“在‘全国首例涉盲盒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原告将其生产的盲盒产品外包装箱平面展开图申请了著作权登记,而被告销售的‘盲箱超级豪华组合’商品外包装与原告申请著作权登记的作品极其相似。法院认为,涉案产品外包装盒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涉案作品在文字、图案、色彩的选择及编排上高度一致,故被告未经许可销售包含上述侵权设计的产品,侵害了原告享有的发行权,判令被告停止销售涉案产品并销毁外包装盒。”所以,如何避免盲盒商品侵权,是盲盒商家必须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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