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解研究》丛书简介
理论研究需要沉淀,不览百家言,岂成一家说;司法实践需要积累,未历千端案,怎有秦镜悬。精意覃思,踵事增华,我们前行虽缓,但希冀掷地有声、余音绕梁。《判解研究》编辑部期待与您共同构筑理论与实务的平台,为法治事业贡献学术之力。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
主编:王利明
执行主编:姚辉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周期:每年出版四辑
二、目录
(一)专论
谢新竹、赵凌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
(二)法学专论
刘杰勇、楼建波:论夫妻公司适用一人公司人格否认规定——以96件类案为分析
杨琳、宋健:对赌协议履行障碍研究
王建华、陈明灿:检视与探索:股权代持中隐名股东显名化路径构建——以隐名股东权益保障与风险防范为视角
滕威: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理解与适用——《民法典》物权编与合同编相关条款的衔接
徐婧、陈华蓉:行政协议效力审查中依法行政和意思自治的边界冲突与调和——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件“丁某保案”为视角
张惠彬、郑丹:论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的司法适用与计量标准
席飞:经营性房屋承租人征收利益补偿研究——以《民法典》“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进路为视角
屈向东:试论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的地域管辖规则
包一明:论政策问题的类型化对法院民事裁判权范围的影响
(三)判例评析
付永雄、杨红平:债务人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时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认定
林鸿:人身保险中损失填平原则的适用规则研析——基于相关案例的实证研究
崔永峰、崔林溪:公司印章使用不当的司法裁判规则——基于典型案例的整理与分析
袁鹏:论夫妻公司人格否认纠纷的规则适用——“熊某平、沈某霞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案”评释
三、编辑后语
随着2022年的到来,在各位的陪伴下,《判解研究》又度过了一个春秋,感谢读者们对于本丛书一如既往地关注与支持。
《民法典》颁布已近两年,与当下侧重于以法教义学为主的规范分析的法学研究模式不同,《判解研究》依旧坚持从案例出发,尝试在新民法的语境下为社会现实问题寻找合理的实务路径。百川归海的民法典,固然是我国民法学的里程碑与法学界的军功章,不过,假使始终沉浸在民法规范的框架中,很容易使人不自觉地陷入法律万能主义的迷思中,甚至使我们认为人类文明社会中的诸多问题,似乎都可以直接在法条中获得答案。此种观点的局限性,在本辑收录的文章就得到了印证。
谢新竹与赵凌峰法官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属于“新视角”下的“老问题”,即在当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草创之际,国家权力将以何种谨慎的方式介入意思自治为主导的私法领域。而楼建波教授与刘杰勇博士的《论夫妻公司适用一人公司人格否认规定——以96件类案为分析》与袁鹏博士的《论夫妻公司人格否认纠纷的规则适用——“熊某平、沈某霞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案”评释》这两篇文章则算得上是“老视角”下的“新问题”。我国民法中有关财产和婚姻家庭规范之间的关系,本就是剪不断、理还乱,再将其置于民商一体的法典框架中,作为法律概念的“夫妻店”,其复杂程度自然不言而喻,两篇文章的作者对此都作出了系统性的厘清。《对赌协议履行障碍研究》与《经营性房屋承租人征收利益补偿研究——以〈民法典〉“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进路为视角》两篇文章在《民法典》合同编的基础上,对当下非典型合同从契约效力与义务履行这两方面入手,为司法适用提出了可供借鉴的思路。一言以蔽之,以上这些论题断不是可以通过对新法条作几次三段论的解释,便可以从中获得妥当的结论。从诸位论者所做的探讨里,相信读者在阅读过后,也定会有所启发。
由此管中窥豹,我国《民法典》的生效并不意味着诸多纷争就此便可尘埃落定,因为规则是可以骤然建立的,但精神却总是要渐渐培植的。如何用对、用好立法者提供的规范工具,进而以司法者的角色回应时代的诉求,这正是我们研究判决的意义之所在。
回看过去的一年,面对诸如“个人破产”“人脸识别”等新出现的法律热点事件,不应仅从民事规范的层面上讨论合同效力或者赔偿责任等相关技术问题。或许作为理论学者,尚且可以用“纯粹法理论”作为挡箭牌,将此类问题排除出“法理学的范围”,但司法实务人员却必须且有义务对这样的问题给出善与衡平的回应。即便我们明知道法律所能做到的事情,归根结底只能是部分且有限的,但我们仍然需要尽最大努力去实现“法律所能够实现的正义”,这样谦卑却又坚定的态度或许才是法律作为一门科学得以进步发展的精神动力。不过从反面观之,无论是怎样恢宏的理性制度,它也是以活生生的具体纠纷为背景,由前人所给出的解决方案缓慢积累而成的。越是扎实与周延的说理论证,越是可以经受历史的洗练成为超越时间的规范基石。例如,缔约过失、瑕疵担保责任等一系列“法学制度上的发现”,褪去它们高度抽象化的理性外衣,其最初的载体也正是那一份份严谨朴实的司法判决。
行文至此,关于本辑的介绍也已完毕。在这新的一年里,借一位佚名德国法官的小诗,与诸君共勉:“以锐利的目光观察现实,以周延的理性寻找答案,以温暖的感情回应世人。”
(撰写人:李鼎熙)
文章来源|《判解研究》总第98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