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是“美国司法经典误读的第七期”,探讨美国的沉默权制度。喜好英美法治剧的读者一定对荧幕中经常出现的“您有权保持沉默……”的台词耳熟能详。然而,在美国,有接近八成的嫌疑人放弃行使沉默权。
相信绝大多数英美法治剧的爱好者都不会对沉默权制度感到陌生。电视中经常出现警察废了九牛二虎之力逮捕犯人之后还要立刻气喘吁吁地宣布:“你有权保持沉默……”。
美国警察所宣读的内容被称为“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它通常由四句话构成:
“你有权保持沉默”(You have a right to remain silent)
“你所说的每句话将可能成为不利于你的陈堂证供”(Everything you say might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
“你有权聘请律师”(You also have a right to consult with your attorney)
“如果你负担不起律师费,政府将为你免费指定一名律师”(If you can not afford the service of attorney, one will be appointed to present you)
米兰达警告是美国沉默权的一项重要制度。1966年,美国最高法院在“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Miranda v. Arizona)一案中宣布,若警察在询问犯罪嫌疑人前没有做出上述四句警告,将被视为对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和第六修正案(获得律师帮助)的违反,其所获得的证言也将因为违宪而被排除。这一判例对美国警察的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故事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主人公叫做欧内斯特·米兰达,是个游手好闲的汉子。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在开车回家的路上绑架了并强奸了一名妙龄少女。随后,少女报案。警察在很短时间内将米兰达逮捕。在警察叔叔面前,米兰达立刻承认了犯罪行为。
过了几天,来了一位律师。律师通过和米兰达交流发现,警察侵犯了米兰达依照宪法第五修正案所享有的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力(即沉默权)。原来,警察在讯问米兰达前虽然告知他享有沉默权。但由于米兰达是文盲,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沉默权。并且,在审讯时,米兰达面对的是六名五大三粗的警官。这些警官一会摸一摸警棍,一会擦一擦手枪,弄得米兰达心惊胆战。最终被迫招供。
案件一直打到美国最高法院,最后美国最高法院以5:4的微弱优势通过了由沃伦大法官主笔的判决。自此,美国警察的口袋里都有一张小卡片,上面有详细的沉默权条款。因为这些条款来源于米兰达案,因此被称为“米兰达警告”。
美国警察对于最高院的判决最初是极度不满的。他们认为此举会增加侦破困难,并导致犯罪率上升。然而,反对归反对,最高院的判决仍然很快在全美得以执行。其结果便是,这成为几乎为全世界公众所熟知的“台词”。
然而,吊诡的是,美国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均放弃行使沉默权。更为有趣的是,在实行“米兰达警告”之后,行使沉默权的比例反而下降。
现阶段,美国司法部并未公布有关沉默权行使的全国性的数据,因此相关数据来源于部分学者的实证研究。其中Richard Leo在90年代中期有关美国刑事讯问的实证研究具有一定的影响。根据他的研究,在美国刑事讯问中,警察均会按照要求宣读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s)。尽管如此,绝大多数嫌疑人(78.29%)会自动放弃沉默权并接受讯问,行使沉默权的嫌疑人大致仅为(21.71%)。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世界任何国家的刑事侦查中,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都是自主招供的。犯罪心理学上认为,许多人并非职业罪犯,在第一次犯罪之后会有深深的罪恶感,并且亟需倾诉。此时,警察就会成为倾诉对象。我国的刑侦干警相信也会承认,有相当部分嫌疑人都是直接招供的。那种需要警察叔叔斗智斗勇,或者大刑伺候的嫌疑人一定是少数。
Leo的调查还显示,在被告人主张沉默权的案件中,有大致5.1%的案件中,警察会继续讯问(The detectives questioned suspects even after receiving an invocation.)剩余94.9%的案件中警察会立即停止讯问(The detective(s) promptly terminated the interrogation.)。
有趣的是,米兰达警告确立之后并没有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嫌疑人行使沉默权。与之相反,行使沉默权的比例却有了下降。根据1965年在米兰达规则确立之前进行的一项研究,在4801名被逮捕的嫌疑人中,行使沉默权的比例约为32%;(Controlling Crime through More Effective Law Enforcement: Hearings Before the Subcomm. on Criminal Laws and Procedures of the S. Comm. on theJudiciary.90th Cong. 200 (1967))另一项研究显示,在米兰达规则确立之前,行使沉默权的比例大致为16%-30%(Project, Interrogations in New Haven: The Impact of Miranda, 76 YALE L,J. 1519, 1554-55(1967)。至于下降的原因有诸多推测,有部分学者甚至主张米兰达警告不利于沉默权的行使,因为许多嫌疑人并不能清楚地理解米兰达警告的真实含义(也就是说,米兰达警告比原来的沉默权警告更加复杂,把许多老美侃晕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