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揭开公司面纱法律原则与典型案例选评》
沈四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仲裁员,博士生导师。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最早由美国在判例中创设,又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在《揭开公司面纱法律原则与典型案例选评》一书中,作者介绍英美国家“揭开公司面纱”规则的相关理论及其运用,分析论证英美国家的大量法院判例,论证了公司法律人格否认制度在不同情景中的适用原则。相关内容对我国公司法的发展与完善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2.《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理论与实践》
朱慈蕴,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从美国在判例中创设“揭开公司面纱”的规则开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就具有在个案中解决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特点,个案考察是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一个传统。《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理论与实践》一书立足解决调研中提出的问题,到位、详尽地在理论与实践上解决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问题。虽然《公司法》进行了修订,但书中的理论分析仍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3.《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研究:以与德国比较为视角》
《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研究:以与德国比较为视角》一书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一方面,该书在许多方面均以西方国家尤其德国的公司穿透责任制度为参照,梳理了我国国内公司法学界主要学术观点,并初步提出了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定的理论框架;另一方面,该书也具有实用性,该书将法条和司法判例结合起来,研究如何利用法律条款解决具体案例中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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