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 > 论文集萃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

    5

    2026

    个人数据处理合同的制度构造

    个人数据处理合同系属非典型双务有偿服务合同,数据处理者和数据来源者于狭义之债层面各自承接的承揽型服务与委托型服务,构成有机牵连型的债务关系。承揽型服务中,数据处理者需要提供具有一定品质的算法服务。委托型服务中,数据处理者负有强制缔约和强制说明义务,并进一步明确数据来源者的数据提供义务和瑕疵给付责任。

    标签:#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法 #数据处理者 #个人数据 
  • 南大法学

    4

    2026

    融资租赁担保功能的误解与澄清——以真实租赁之识别为中心

    《民法典》第745条要求融资租赁登记,误解了真实租赁。真实融资租赁非担保交易,出租人保留残值,无需声明登记,不适用担保变价。租赁与担保应以经济实质识别,标准为订约时租赁物价值是否全部移转承租人。美国UCC测试体现残值标准。故第745条应限缩于担保型融资租赁,真实租赁适用租赁救济和取回权。

    标签:#融资担保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交易 
  • 中国法学

    4

    2026

    股份回购中公司清偿能力的法律构造

    未来公司法应当以清偿能力为核心建构股份回购规则。偿债能力测试与资本维持两类模式在配套规则的辅助下实质趋同,均要求回购股份满足清算、资本充足与流动性三个维度的清偿能力要求。在优先考虑法律稳定性的要求下,应当建构股份回购的财源限制规则以满足清算和资本充足的要求,并将流动性维度纳入董事信义义务规则调整。

    标签:#债权人保护 #资本维持 #偿债能力测试 
  • 清华法学

    5

    2026

    股权让与担保的真意辨析——兼与股权质押比较

    股权让与担保引发股东权利义务概括移转,受让人完成公示后可参与公司决策。这能避免股权质押中出质人行使表决权导致的股权贬值风险。股权让与担保应坚持所有权构造,受让人股东地位原则上应予承认,仅在例外情形依担保目的调整。股权质押可通过表决权控制条款作为替代方案。

    标签:#股权让与担保 #质押登记 #股东出资 #表决权及其行使 #表决权 
  • 法律适用

    6

    2026

    民法典中身份法律行为适用衔接研究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无法直接适用于身份法律行为。针对纯粹身份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规定发挥参照适用作用。针对身份关系协议,合同编规定也发挥参照适用作用。在身份法律行为制度漏洞填补上,《民法典》第464条第2款和《总则编解释》第1条第1款明确了总则编与身份法的总分关系,其身份性、伦理性特点更被重视。

    标签:#法律行为 #参照适用 #身份法律行为 
  • 【首页】|【上一页】
    去 页 【下一页】 | 【尾页】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