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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比较法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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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侵权不应适用网络侵权规则

    网络侵权规则适用于没有直接实施作为的侵权行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输出内容的行为属于作为,不符合其所调整的侵权关系。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适用通知规则与知道规则,既无助于预防和制止同一侵权行为的发生,也不利于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不能将网络侵权规则适用或类推适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责任。

    标签:#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责任 #网络侵权 
  • 政法论坛

    1

    2026

    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专属性之规范省思

    受人身权益专属性的影响,人身损害赔偿债权的财产性隐而不彰,但其原则上应具有可转让性、可代位性与可抵销性。司法裁判禁止人身损害赔偿债权转让,既无现行法规范基础,也欠缺法政策上的合理性;是否可被代位行使,应依具体赔偿项目而定;可作为被动债权而抵销,但需要保护受害人及其所扶养人的基本生活。

    标签:#人格权请求权 #侵权责任法 #侵权行为 #损害赔偿 
  • 中外法学

    1

    2026

    选取与变更姓名的权利规则——一种基于新利益法学方法的分析

    “北雁云依”违反了姓名选取的传统习惯而非公序良俗。应明确本案真正的利益主体是新生儿,并将其置于监护制度中分析具体的利益关系。监护人为新生儿选取姓名时应当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遵循随父姓或者母姓的传统习惯,不得选取第三姓氏。应按照情境主义分析方法,区分新生儿、未成年人到成年人姓名变更规则。

    标签:#民法总论 #基本原则 #民事主体 
  • 法学

    11

    2025

    合同联立中抗辩穿越的教义学构造

    抗辩穿越指因一合同所产生的抗辩可以通过“穿越”对相联立的另一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其适用须满足抗辩的存在以及合同联立两个要件。抗辩穿越的正当性在于统一的交易目的不达,在方法论上,可以通过整体类推确立我国法上的抗辩穿越制度。抗辩穿越的法律效果包括双重返还请求权,以及损害赔偿责任与返还穿越的排除等。

    标签:#合同联立 #抗辩穿越 #抗辩权 
  • 法学研究

    1

    2026

    衍生数据的识别标准与产权配置

    衍生数据与原始数据相互独立,具有显著的经济与社会价值,其识别应同时满足实质改变、价值显著增值与不可逆转三重标准。衍生数据的产权配置规则可类推适用民法典第322条,遵循意思自治原则确定权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则可基于贡献赋权原则与“数尽其用”原则,由数据处理者享有持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等数据权利

    标签:#数据 #数据产权 #数据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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