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6日 第27522篇《》 年第期
“要办成一个团结、包容的学会”
作者: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 
标签: 民法总论
内容摘要
1984年秋天的一个晚上,佟柔老师找到我,兴奋地说中国法学会准备设立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这是学界的一件大事,我们要认真做好筹备工作。几天后,在有关的筹备会上,当讨论到是否应当将民法、经济法学结合一起成立学会时,会上出现了不同的意见,有个别同志提出了一些担忧,认为当时关于民法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是否应当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等问题意见分歧很大,两个学科的学者很难坐在一起讨论。但是佟老师认为,“学会本身就是要团结一致,学会既是一个团结学人的平台,也是一个倡导大家发表不同意见的平台,学会就是要倡导百家争鸣、畅所欲言,否则学会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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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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