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0日 第28526篇《》 年第期
宅基地被“集体化”的真实原因—与周其仁先生商榷
作者:程雪阳 苏州大学 
标签: 民法总论   物权   用益物权
内容摘要
宅基地被“集体化”完全是人民公社运动的产物,而不是1962年不小心为之的结果。人民公社运动之所以要将宅基地“集体化”,主要不是因为这场运动的领导者担心其会滋生出“资本主义”,而是因为其希望通过人民公社这个运动,改变基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系统的基本结构,进而建立一个不但管理政治事务,直接从事经济生产活动,而且还要直接管理公民日常生活事务的超级巨无霸社会组织。
关键词
结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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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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