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论文集萃>民法>正文
2015年3月30日 第28605篇《法学杂志》 2011年第4期
论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中国元素”
作者:王轶 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摘要
在中国最近十余年相继颁行的一系列重要民事法律中,存在诸多有资格被称为是“中国元素”的民事法律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法定解除权产生条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关于物权变动模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多样化的规定以及关于多元损失分配机制的规定。民法学界需要在运用体系化思考方法梳理这些制度的基础上,建构起对中国的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以及其它民法实践具有解释力的学说体系。
关键词
违约行为形态 法定解除权 物权变动模式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多元损失分配机制
结构框架
一、《合同法》
二、《物权法》
三、《侵权责任法》
结语
作者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

编辑:陶玺

向编辑提问:

分享

扫二维码
用手机看民商
用微信扫描
还可以分享至
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本网站由王利明教授创办并提供全部运作资金 Copyright◎2000-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10855号  
E-mail: ccclarticle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