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1日 第28926篇《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14年第3期
规制性规范、侵权法和转介条款
内容摘要
在风险社会语境下,规制性规范和侵权法之间不可能相互区隔,但亦无何者应当在一般意义上优位的问题,两者实际上是"相互工具化",从而应当接轨汇流,在整体法秩序下相互配合。接轨汇流的管道就是转介条款的设立,转介条款的功能绝非引致,而是在适当理解立法者和司法者关系的基础上,通过概括授权容许司法者在侵权法领域做出自主评价。
关键词
规制性规范; 侵权法; 转介条款; 司法者评价; 公私法关系; 风险社会;
结构框架
一、问题提出和概念界定
二、公私法规范的整体关系
三、转介条款与司法者评价
四、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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