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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第29092篇《法学研究》 2014年第4期
从法律原则到个案规范——阿列克西原则理论的民法应用
作者:彭诚信 上海交通大学 
内容摘要
司法中针对某具体个案适用法律原则的通常情形是,没有既有规则可以适用(即“穷尽规则”),或者尽管有规则,但因其与原则相冲突而被排除适用。这两种情形的规范表现在实质上均可理解为原则之间的冲突。在相冲突的原则中确定何者最终适用于该具体个案,恰是阿列克西原则理论(尤其是其“竞争法则”)所要解决的问题。适用“竞争法则”的核心在于找寻与确立优先条件或变量,相较于阿列克西的比重公式,参照生活常情或“事物本质”能为其找寻与确立提供更为具体的实践操作路径,因为优先条件或变量的确立由此转变为找寻连接基本案件事实与优先原则的中点(此即“裁判案件要确定的核心要素”)。以“竞争法则”为理论根基,再辅之以确立优先条件或变量的具体路径,原则的规则化便水到渠成:即通过具体的优先条件或变量确立相冲突原则中优先适用的原则(即优先原则),适用优先原则的结果便是创设一个规则(即个案规范),优先条件或变量进而成为该个案规范的构成要件。个案规范才是裁判该具体个案的直接依据。
关键词
法律原则;优先条件;优先原则;原则具体化;个案规范
结构框架
引言:问题的提出
一、适用原则的规范表现:原则冲突
(一)既有规则因与原则相冲突而被排除适用
(二)没有既有规则可直接适用
二、解决原则冲突的理论参照:阿列克西的原则理论
(一)阿列克西的原则理论
(二)借鉴阿列克西竞争法则之理由
(三)阿列克西竞争法则的实践运行演示
三、原则间有条件的优先关系确立
(一)确立优先条件(或变量)的新思路:生活常情或事物本质
(二)找寻优先条件或变量的具体路径
四、基于原则的规则创设:从优先条件到个案规范
(一)个案规范的产生
(二)个案规范的主要功能
结语


(实习编辑:谭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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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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