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7日 第29311篇《》 年第期
中国有自然法的理念吗?
作者: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摘要
自然法被视为西方的法律传统,很多西方学者将其视为西方文明的专利。不过,这一点并非没有争议。梁启超就曾在其《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宣称:儒家的法理学是自然法。梅仲协认为,礼就是自然法。不少证据表明,中西文化在对待自然法则、自然规律方面,的确存在许多相同的地方。认识中国古代的自然法思想,像古人一样尊重自然规律、尊重天理,从这个意义上说,重温古代的自然法思想,对今天的法治建设仍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
结构框架
作者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

编辑:胡文

向编辑提问:

分享

扫二维码
用手机看民商
用微信扫描
还可以分享至
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本网站由王利明教授创办并提供全部运作资金 Copyright◎2000-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10855号  
E-mail: ccclarticle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