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论文集萃>民法>正文
2016年1月14日 第29431篇《晋阳学刊》 2015年第2期
支配权略论
作者:汪渊智 山西大学 
内容摘要
支配权是人类随着独立主体意识的觉醒,基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而对自己的物、人格利益等进行有意识地支配的权利。支配权在本质上是法律为权利人划定的自由空间范围。支配权具有与请求权不同的法律特征,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支配权可分为不同的类型。支配权的行使应受到公法和私法两方面的合理限制。
关键词
支配权;绝对权;请求权;对物权;
结构框架
一、支配权产生的法哲学基础
(一)人的自主化与支配意识的觉醒
(二)身体空间的独立化与对物的支配意识的增强
(三)社会空间的私人化与对人格利益的支配意识的发展
二、支配权的概念与本质
(一)支配权的概念
(二)支配权的本质
三、支配权的法律特征
(一)支配权始终依附于基础权之上,自身不具有独立性
(二)支配权的本质主要不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是权利人与被支配对象之间的关系
(三)支配权的实现无需介入他人的意思或行为即可完成
(四)支配权在功能上包括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两个方面
(五)支配权有被侵害的可能,是侵权行为的客体
(六)支配权通常需要公示
四、支配权的类型
五、支配权行使的合理限制
(一)支配权行使之限制理由
(二)支配权行使之限制途径


(实习编辑:王爽)
作者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

编辑:何颖来

向编辑提问:

分享

扫二维码
用手机看民商
用微信扫描
还可以分享至
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本网站由王利明教授创办并提供全部运作资金 Copyright◎2000-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10855号  
E-mail: ccclarticle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