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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2日 第29540篇《法学家》 2015年第5期
矫枉过正:美国侵权连带责任的制度变迁及其启示
作者:张平华 山东大学 
内容摘要
美国侵权连带责任经历了适用范围从“极窄”到“扩张”再到“严格限缩乃至废止”,利益平衡模式从“单向保护”到“具体权衡”的制度变迁。因果关系、比较过失、免责和解协议的效力等内部因素推动了内生性制度变迁,其基本任务是如何构建起合理的规范体系。宪法考量、公共政策、法律功能、诉讼程序等外部因素推动了外生性制度变迁,其基本任务是如何妥善发挥制度功能、避免滥用连带责任。矫枉过正的深层原因是要素和驱动机制的复杂性。我国法上的侵权连带责任未出现大幅度限缩乃至废止,是因为体系化抑制了激烈的内生性制度变迁,转型时期的政策要求趋向于完善连带责任规范体系。
关键词
矫枉过正;侵权连带责任;内生性制度变迁;外生性制度变迁;
结构框架
问题的提出
一、美国连带责任制度变迁的历程
(一)连带责任制度设计之“枉”(1691-1900年代)
(二)连带责任制度设计之“正”(1900年代-190年代)
(三)连带责任制度设计之“过正”(1980年代至今)
二、连带责任的内生性制度变迁
(―)因果关系
(二)比较过失
(三)免责和解协议的效力
三、连带责任的外生性制度变迁
(一)宪法考量
(二)公共政策
(三)法律功能
(四)诉讼程序
四、美国连带责任制度变迁的原因及启示
(―)矫枉过正式制度变迁的原因
(二)中美连带责任制度变迁的差异


(助理编辑: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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