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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3日 第29671篇《中国法学》 2015年第3期
论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离
作者:丁文 华中师范大学 
内容摘要
源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并得到政策确认的“三权分离”,在理论上存在较大争议,其焦点是土地承包权应否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权利性质以及侵权形态、救济方式和责任方式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两者应当分离。土地承包经营权包含土地承包权已造成理论上的混乱与纷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功能超载,妨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影响承包人土地权益保护等不利影响,两者必须分离。寻求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途径,既要对现行理论进行反思,关注改革实践以形成权利分置的理论共识;又要重视在《农村土地承包法》或《物权法》中进行土地承包权的制度设置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立法完善等权利分置的制度构建等问题。 
关键词
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离;
结构框架
一、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基础
(一)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属性之异
(二)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救济之别
二、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原因
(一)造成理论上的混乱和纷争
(二)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功能超载
(三)妨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
(四)影响承包人土地权益的保护
三、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途径
(一)形成权利分置的理论共识 
(二)进行权利分置的制度构建 
结论


(实习编辑:王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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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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