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 第29982篇《》 年第期
加速到期条款不存在“偏颇性”
作者:韩长印 上海交通大学 
内容摘要
借款合同中的加速到期条款是贷款人对债务人的消极行为或者履约状况实施约束的救济性措施。这在实践中是一种非典型性的担保类别,我国《担保法》与《物权法》对此种担保类别并没有做出规定,至于在《破产法》中,就更没有对其效力问题及规制方式作出具体的规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韩长印教授和张玉海博士在《借款合同加速到期条款的破产法审视》一文中,通过对破产撤销权的功能定位以及加速到期条款的属性分析,将加速到期条款排除于偏颇性清偿范畴,维护了《破产法》与《合同法》等实体法律之间的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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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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