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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日 第30096篇《晋阳学刊》 2014年第1期
论代理行为中的意思表示
作者:汪渊智 山西大学 
内容摘要
代理行为中的意思表示是代理人自己的意思,只不过代理人在实施这一行为时表达了要为他人的意思,因此法律才将其后果归属于本人。代理人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决定意思表示,因而区别于传达。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代理人不受代理行为的约束,所以意定代理人无需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代理行为因意思表示的瑕疵或是否知情而受有影响时,应以代理人的情况进行判断。但是,如果该行为是受被代理人指示的意思而为时,应以被代理人的情况为判断。 
关键词
代理行为;代理人的意思能力;代理行为中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瑕疵;
结构框架
一、代理行为中意思表示的归属
二、代理人独立进行意思表示
三、代理人进行意思表示的能力要求
四、代理行为中意思表示效力的判断
(一)以代理人为判断标准
(二)以代理人为判断标准的例外
五、结论与建议


(实习编辑:张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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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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