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论文集萃>民法>正文
2016年8月29日 第30186篇《学术交流》 2016年第5期
民法典与私法秩序的生成
作者:翟志勇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 
内容摘要
中国民事立法自1979年开始逐步形成一条历史经验理性主义之路,经由单行法、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审判指导和会议纪要等形式,逐步形成多元互动的私法秩序及其生成机制,有效地应对了社会急剧转型过程中错综复杂的社会和经济关系。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应该尊重并促进这种历史经验理性主义的私法生成秩序,民事立法统一化的目标不应该是高度复杂抽象的“典”,而应该是多元一体的“系”,从而为未来私法秩序的进一步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生发出一种共建共享的私法秩序。 
关键词
萨维尼;历史法学派;民法典;历史经验理性主义;私法秩序;
结构框架
一、 私法秩序生成中的民法典情结
二、 民法典编纂的官僚化和学者化
三、 民法典编纂的社会基础
四、 私法秩序生成中的民法典编纂


(实习编辑:陈素素)
作者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

编辑:罗帅

向编辑提问:

分享

扫二维码
用手机看民商
用微信扫描
还可以分享至
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本网站由王利明教授创办并提供全部运作资金 Copyright◎2000-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10855号  
E-mail: ccclarticle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