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7日 第30484篇《》 年第期
死者也有人格尊严
作者: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 
标签: 人格权   法律热点
内容摘要
“姚贝娜事件”和“俾斯麦遗容案”都涉及死者人格尊严、人格利益是否应当受到保护的问题。自然人死亡后,其权利能力终止,在客观上无法享有人格权,赋予死者人格权没有实际意义,但这不意味着没有必要保护死者的人格利益和人格尊严。死者的人格尊严和人格利益在法律上仍然是一种法益,有保护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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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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