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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2日 第30890篇《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5年第4期
我国法科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宏观思考
作者:屈茂辉 湖南大学 
内容摘要
 我国法科研究生教育招生人数逐年增长,培养类型多样,对推动法治国家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学术型研究生性质定位与就业脱节,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没有本质差别,培养质量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等;应该严格控制法学硕士的招生数量,进行名副其实的学术培养,确法律硕士的定位,强化应用性和实践性训练,完善法科学位体系,设立法律博士学位,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
法科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型;教育改革;法治;
结构框架
一、我国目前法科研究生教育的基本结构
(一)全国研究生培养类型与规模
(二)现有法科研究生培养类型与规模
二、法科研究生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学术型研究生性质定位与就业实际脱节
(二)专业型硕士的培养模式与学术型没有实质差异
(三)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培养质量没有达到应有水平
三、法科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思路
(一)严格控制法学硕士招生数量,进行名副其实的学术研究生培养
(二)明确法律硕士的职业定位,强化实践性和应用性训练
(三)完善法科学位体系,设立法律博士专业学位


(实习编辑:朴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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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泽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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