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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2日 第30945篇《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
以物抵债的解释与构建
作者:王洪亮 清华大学 
内容摘要
从司法实践中“以物抵债”约定的问题出发,进行类型化研究,可以发现其中不同的价值内容,区分后形成案例群,进而在案例群中发现代替性构成要件。在制度定位上,以物抵债是消灭旧债的替代方式,旧债是其基础; 在构成识别上,基本区分代物清偿契约及其履行,进而明确在债务人不履行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就原债权进行清偿; 在法律效果上,代物清偿可以消灭债务关系,债权人承担使用与变价替代给付的风险,但不承担瑕疵担保之风险,而瑕疵担保责任的承担仍然要根据旧的债之关系进行处理,在依据瑕疵担保责任解除的情况下,旧有债之关系回复。
关键词
以物抵债;代物清偿;代物清偿合同;瑕疵担保
结构框架
一、问题的提出
二、以物抵债约定的解释
(一)以物抵债约定的类型化分析
(二)以物抵债约定的解释
三、代物清偿制度的构建
(一)要物还是诺成
(二)单纯代物清偿约定
四、代物清偿法律效果的构建
(一)原债权的消灭
(二)瑕疵担保责任
(三)原债权关系的复活
(四)代物清偿判决与物权变动
五、结论


(实习编辑:路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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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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