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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0日 第31203篇《法学杂志》 2017年第1期
团体法的基本原则研究
作者:吴高臣 首都师范大学 
内容摘要
团体法的核心内容是人的结合,其价值取向是效率,这与作为个人法的民法相比有明显的不同。从团体法的私法属性出发,意思自治似乎应当成为团体法的基本原则,只是应当因应团体法的特性而体现为团体自治原则,而团体自治的基本方式就是多数决制度;从团体法与个人法的差别出发,区分原则应当成为处理团体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的基本准则;从团体的拟制性出发,团体法原则应当成为团体设立、变更或者消灭的基本原则。因而,团体法具有不同于个人法(民法)的品格,我国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必须关注这一点,从而为团体法的发展保留适度的空间。 
关键词
团体法;基本原则;团体自治原则;区分原则;团体法定原则;
结构框架
一、团体法的概念
(一)团体和团体法的概念
(二)团体法的价值取向
(三)团体法的基本原则
二、团体自治原则
(一)团体自治原则的含义
(二)团体自治的方式:多数决原则
三、区分原则
(一)区分原则的含义
(二)区分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四、团体法定原则
五、结论


(责任编辑: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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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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