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论文集萃>民法>正文
2017年5月11日 第31255篇《学理论》 2015年第4期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发展路径探究:从集群化管理的角度
作者:朱涛 重庆邮电大学 
内容摘要
 本文作者:朱涛;张玉玺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发展对于我国农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对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利用及保护仍处于初级阶段,集约化不足,保护手段单一,产业化不足,保护路径亟待更新。基于产业集群与农产品地理商标保护的内在契合,应当结合我国国情,通过产业集群模式,实施农业标准化,发挥政府的牵头作用,利用依靠社会网络建立的区域社会根植性,建立产业集聚园区,利用集群管理优势开发高赋值产品,加快技术进步,促进对农产品地理标志有效管理,以实现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良好发展。
关键词
农产品; 地理标志; 集群化管理
结构框架
一、问题的提出
二、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剖析
(一)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集约化不足
(二)保护手段单一:产业化不足
(三)路径亟待更新:制度集约化
三、产业集群与农产品地理商标保护的内在契合
 (一)产业集群理论要素分析:与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相结合
(二)农业产业集群将促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发展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的集群化管理路径
(一)发挥政府牵头的作用
(二)发挥保护与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微观主体的作用
(三)利用区域社会根植性
(四)建立产业集聚园区
(五)实施农业标准化、加快技术进步、开发高赋值产品
五、结论


(责任编辑:朴程健)
作者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

编辑:朴程健

向编辑提问:

分享

扫二维码
用手机看民商
用微信扫描
还可以分享至
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本网站由王利明教授创办并提供全部运作资金 Copyright◎2000-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10855号  
E-mail: ccclarticle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