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5日 第31274篇《科学管理研究》 2012年第30期
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制度研究
内容摘要
科技计划项目合同是科研合同的一种,是指政府科研管理部门与科研机构或人员之间,为完成一定的科研项目,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它属于民事契约而非行政合同。目前我国的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制度仍存在任务书与合同相混淆,合同条款内容模糊,权利义务约定不对等,责任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需要从合同的确定方式,应约定的事项以及责任机制3方面加以完善。
关键词
科技计划项目; 合同; 行政合同
结构框架
一、语义澄清
二、概念界定
(一)合同主体一方是行政主体
(二)合同客体是特定行为
(三)合同具有双重利益性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性
三、属性鉴别
四、制度缺漏
(一)任务书与合同混用
(二)合同内容不明确
(三)权利义务约定不对等
(四)合同责任机制不完善
(五)欠缺有效的纠纷救济途径
五、解决之道
(一)合同的确定方式
(二)合同应约定的事项
(三)法律救济机制的构建
(责任编辑:朴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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