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 第32078篇《法律科学》 2017年第5期
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原理
内容摘要
相对优势地位是不同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一种全新理论。其不仅在力量对比、考察因素、适用方法、界定标准等方面与市场支配地位理论存在显著差异,而且就现实影响而言,相对优势地位更容易产生微观化的市场效应。若按传统观念将其滥用行为纳入反垄断法的调整范畴,则既与域外反垄断立法的“结构主义”范式和“行为主义”范式相冲突,亦与我国现阶段反垄断立法的“谦抑性”特征相违背。相比较而言,反不正当竞争法在静态机理中展示出的“维护公平竞争”的独立价值品格以及在动态运行上呈现出的“从个体到整体”的利益保护路径,更契合规制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内在逻辑。
关键词
相对优势地位;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结构框架
一、引言
二、混淆与澄清:超越市场支配地位理论的相对优势地位理论
(一)不能混淆的概念:相对优势地位与市场支配地位
(二)需要澄清的认识:宏观整体破坏与微观个体保护
三、冲突与解释:相对优势地位与反垄断法之不可兼容性
(一)一个自在的冲突:与“两种范式”相矛盾
(二)一种合理的解释:反垄断法的“谦抑性”
四、迷思与透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内在机理
(一)静态描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独立价值品格
(二)动态表达: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利益保护路径
(三)小结:相对优势地位理论契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逻辑
五、结语
(责任编辑:刘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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