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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日 第32238篇《法学家》 2017年第6期
国际经贸投资规则对履行要求的规制
作者:韩立余  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摘要
履行要求是东道国行使国家规制权对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施加的一种规制措施,对保障外国投资促进东道国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但履行要求对外国投资的规制,与以保护投资为根本目标的国际投资规则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引发了对国际投资规则应否禁止履行要求以及多大限度内禁止履行要求的分歧。鉴于禁止履行要求不是习惯国际法规则,包括投资协定和贸易协定在内的国际经贸投资规则对履行要求的规制、对东道国规制权的限制,取决于缔约方的发展战略、外资政策和具体权利义务配置。承诺与例外结合、权利与义务平衡,应是正确选择。中国“入世”作出的履行要求承诺,可能使中国面临挑战。
关键词
国家规制权;履行要求;国际经贸投资规则;中国;“入世”承诺;例外;
结构框架
一、履行要求的内容和性质
二、对履行要求的政策取舍
三、禁止履行要求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四、禁止履行要求制度的建构
五、余论:中国“入世”承诺与履行要求规则制定


(责任编辑:刘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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