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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9日 第32322篇《法学研究》 2016年第01期
治理体系的完善与民法典的时代精神
作者:石佳友 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摘要
民法典的编纂是当代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治理体系的完善要求未来的中国民法典具备鲜明的时代特征,回应时代的需求。这些时代精神表现为: 自由主义要求民事立法中严格限制公权力的介入,方法论个人主义要求进一步强化对个人民事权利尤其是个人所有权的保护,人文主义则表现为私法关系中对宪法基本权利给予保护,开放性表现为民法典对其他法律渊源的开放与包容,生态主义则要求民法典在物权法、侵权法等规则设计中给予环境保护以更重要的考虑。中国民法的法典化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之间存在着辩证性的互动关系: 前者是后者的重要组成,有力地促成后者的实现,而后者则为前者规定了框架与前景,由此对前者提出了要求与目标。
关键词
治理;民法典;自由主义;人文主义;开放性;生态主义
结构框架
一、治理对传统法律模式的挑战
二、治理模式与民法典的自由主义
三、治理模式与民法典的人文主义
(一)民法典应在序言或者第1条援引宪法人权条款作为立法理由
(二)民法典应在总则部分将人的尊严确定为基本原则
(三)“大数据时代” 尤其需要强调“数字人文主义”
四、治理模式与民法典的开放性
五、环境治理与民法典的生态主义
结语: 以“良典”促进“善治”


(助理编辑:康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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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康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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