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3日 第32484篇《当代法学》 2018年第2期
劳动法分类调整模式的宪法依据
内容摘要
在劳动者差异化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劳动法如何平等地保护"劳动"已成为重要议题。对于《劳动合同法》修订方案的设计,是延续现有的"一刀切"式平等保护,还是构建分类调整模式,学界存有争议。对此问题的分析应回归宪法"劳动—平等"的关系中,利用"自由权—社会权"的分析框架进行宪法文本的体系解释和历史考察,从而发现自由权向度上的劳动保障注重人格形式平等,社会权向度上的劳动保障追求国家积极干预下的实质平等。劳动法倾斜保护结构作为社会权的实现方式,应当以实质平等为指引,构建分类调整模式,改造现有"一刀切"平等保护之弊端,以有效回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劳动用工现实。
关键词
宪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 平等; 倾斜保护
结构框架
一、问题、背景与方法
二、劳动与平等的宪法体系解释
(一) 《宪法》关于劳动和平等的条款梳理
(二) “自由权—社会权”的分析框架
三、劳动与平等的宪法历史考察
(一) 1954 年《宪法》中的劳动与平等
(二) 现行《宪法》中的劳动与平等
四、“劳动的平等”在劳动法中的实现
(一) 基于宪法“劳动—平等”关系检视劳动法倾斜保护
(二) 以实质平等为指引的劳动法修订
(助理编辑:林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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