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论文集萃>民法>正文
2018年4月25日 第32487篇《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
论民法总则的基本立场
作者:王轶 中国人民大学 
标签: 民法总则   社会   国家   自然
内容摘要
      在成文法的法律传统之下,民法典常常包含着一个民族的精神密码,表达了一个民族对一系列关键问题的基本立场,我国正在编纂的民法典也不例外。2017年3月15日审议通过,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编纂的开篇之作,该法就如何看待人,如何看待家,如何看待社会,如何看待国家,如何看待自然,表明了立场和态度,展现了其时代精神和中国特色,为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关键词
民法总则;人;家;社会;国家;自然
结构框架

(一) 民法总则有关民法调整对象的规定
(二) 民法总则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
(三) 民法总则有关弱势群体保护的规定

(一) 民法总则中的家,不仅指家庭,也指家族
(二) 民法总则继续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三) 民法总则认可家是社会交往的特殊领域

(一) 我们身处什么时代
(二) 如何看待国家
(三) 何时可以动用国家公权力



(助理编辑:林文静)
作者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

编辑:林文静

向编辑提问:

分享

扫二维码
用手机看民商
用微信扫描
还可以分享至
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本网站由王利明教授创办并提供全部运作资金 Copyright◎2000-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10855号  
E-mail: ccclarticle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