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 第32683篇《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8年第3期
论商业外观法律保护要件之重构——基于 “红罐王老吉凉茶案”的法理分析
内容摘要
“红罐王老吉凉茶案”是我国商业外观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例。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 二审,形成了终审判决。这是一件似是而非的判决,裁判文书所显示的司法推理过程及终审结果均存在值得商榷之处。此案显现了我国商业外观法律保护要件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重构商业外观法律保护要件的迫切性。在对本案进行法理分析和对域外相关法律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应当对我国商业外观法律保护的要件进行重构,一应明确商业外观的商业标记属性,二应以商业外观的知名而非商品的知名作为保护要件,三应突出显著性之判断规则及其在侵权判定中的核心作用。
关键词
王老吉案;商业外观;显著性;特有包装装潢
结构框架
引言
一、“红罐王老吉凉茶案”概述
(一)王老吉牌凉茶及“王老吉”商标许可情况
(二)案件诉争焦点问题
(三)法院裁判理由
二、关于“红罐王老吉凉茶案”二审判决的法理质疑
(一)质疑之一: 双方如何共享涉案包装装潢权益?
(二)质疑之二: 如何界定涉案知名商品?
(三)质疑之三: 注册商标使用方式如何影响包装装潢权益归属?
三、我国商业外观保护要件及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外观保护要件的法律规定
(二)我国现行商业外观法律保护要件问题之症结
四、重构商业外观法律保护要件的理据与对策
(一)明确商业外观的商业标记属性
(二)明确以“商业外观的知名”而非其所依附的 “商品的知名”作为商业外观的保护要件
(三)明确商业外观显著性判断的规则及其在侵权判定中的核心作用
结语
(实习编辑:熊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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