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论文集萃>民法>正文
2019年5月21日 第33624篇《比较法研究》 2019年第2期
侵权责任法回归债法的可能及路径——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修改要点的理论分析
作者: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摘要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在一审稿的基础上进行了重大修改,第二章由“责任承担”改为“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条文强调调整的是造成损害的救济责任,侵权责任构成增加损害要件,扩大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保护范围,增加新的免责事由等。这些新的修改,都意味着我国侵权责任法即将迎来一个重大变革,即回归债法而成为侵权损害赔偿法。这一回归的路径是从《民法总则》在“民事权利”一章把侵权行为的后果规定为债权开始的,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的修改将使侵权责任法回归债法,将形成侵权请求权归属于债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归属于民事责任的双重体制,这不仅有助于实现侵权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等固有请求权的分离,形成结构严整、类型清晰的民事权利保护请求权的体系,更有利于建立内容完整、体系和谐的债法体系。
关键词
侵权责任编;债法;损害赔偿法;请求权
结构框架
一、我国侵权责任法与债法分离的形成原因及存在的不足
    (一) 《民法通则》实行民事责任与债的分离是大侵权法形成的基础
    (二) 我国侵权责任法“大”的表现及存在的不足
    (三) 对民事责任立法缺陷的理论检讨
二、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展现了侵权责任法回归债法的可能
    (一)  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将侵权责任法回归债法的主要表现
    (二)  扩大保护范围和增加免责事由也是侵权法回归债法的要求
      (三)  小结
三、侵权责任法向债法回归的评估及路径
      (一)  对侵权责任法向债法回归的效果评估
      (二)  侵权责任法向债法回归的应然路径
四、结语

(实习编辑:李浩)
作者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

编辑:陈彦锟

向编辑提问:

分享

扫二维码
用手机看民商
用微信扫描
还可以分享至
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本网站由王利明教授创办并提供全部运作资金 Copyright◎2000-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10855号  
E-mail: ccclarticle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