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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0日 第33675篇《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8年第4期
什么是数据权利——从欧洲《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看数据隐私的保护
作者:丁晓东 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摘要
欧洲《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是全球个人数据保护的最重要立法之一。通过对该条文的分析,可以发现该法案采取了强化数据主体对个人数据控制的导向。通过对赋予数据主体的数据隐私权的分析,可以发现这种权利同时具有人格权与财产权的特征,其边界并不清晰,也并不一定能实现立法者所期望实现的目的。保护隐私权益,应当更多采取公法风险规制与消费者法保护的框架,而不是寻求一种具有确定性边界的隐私权或个人信息权。这是因为,数据隐私必须放在特定的语境与社群中才能理解,只有结合具体语境与社群中的信息流通,才能准确思考隐私的边界与个人数据流通的合理性,才能对相关权利进行合理的界定。
关键词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数据隐私;数据权利;风险规制;消费者保护
结构框架
一、《条例》鸟瞰
二、《条例》述评:数据的人格权与财产权保护
三、人格权进路与隐私权进路的利弊
四、数据隐私的重新思考:消费者预期与风险规制
五、结语


(实习编辑: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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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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