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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日 第33888篇《法商研究》 2016年第1期
论与有过失前提下多数人侵权责任的评估和分担模式
作者:李中原 苏州大学 
内容摘要
当代各国有关与有过失前提下多数人侵权责任的分担方案都围绕两个问题而展开:其一是多数侵权人和受害人之间的过错或责任评估模式,其二是多数侵权人的责任分担模式。前者大致可以归纳为“总体评估”模式、“分别的单独评估”模式和“一体的单独评估”模式三种类型,后者主要是连带责任模式和按份责任模式,从而通过不同组合在比较法上形成六种典型理论模式,我国法院在此领域还摸索出一些特殊的“非典型”模式。对争议案型分析时应当确立两项基本的原则:其一,不区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二,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采用“总体评估”加“结合再分配的按份责任”模式。作为第二项原则的例外,其他典型和非典型模式有着各自特定的适用范围。
关键词
与有过失;多数人侵权;总体评估;单独评估;连带责任
结构框架
一、责任评估和分担模式的类型建构
(一)典型模式的建构:比较法视野
(二)国内法实例的类型分布:典型模式与非典型模式
二、责任评估和分担模式的适用检审
(一)理论前提
(二)非故意的分别侵权案
(三)故意侵权案
(四)共同危险行为案
(五)其他争议案型
三、结论


(实习编辑: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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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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