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 第34013篇《知识产权》 2018年第6期
作品改编权保护的历史之维
内容摘要
改编权是一项重要的著作财产权,改编行为是最典型的作品演绎方式。在印刷技术发展早期并未形成独立的改编权概念,改编权的雏形多以禁例形式内化于复制权当中。伴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改编权逐渐从复制权中解放出来,成为《伯尔尼公约》中类型化不断发展的一项独立权利。作品改编在中国经历了由合理模仿到侵害著作权的演化过程。改编权保护的推动因素来自于产业发展的诉求,既反映出作品派生市场和新产业的成长发展轨迹,又是著作权超越复制,转向规范类型化之作品利用方式的体系化进程。
关键词
改编权;著作权法;复制;演绎作品;著作权法修改;大清著作权律
结构框架
一、 改编权的历史雏形:复制权与合理模仿
二、改编权的独立设置及类型化发展
三、改编权在中国的法律发展与演化
四、结论
(实习编辑: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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