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0日 第34244篇《云南社会科学》 2019年第5期
民法典编纂中请求权基础的体系化
内容摘要
民法典以解决纠纷为首要任务,请求权基础以法律适用为主要功能。就此而言,民法典编纂绕不开请求权基础问题。依据是否以实证条文体现,可区分“已条文化的请求权基础”与“未条文化的请求权基础”。方法论上,前者的体系化诉诸既有规范的解释,后者的体系化则取向于立法中的漏洞填补,二者共同整合为请求权基础的内在体系。在条文组织、规范配置与体系构造等层面,以请求权方法优化立法技术,则是请求权基础外在体系的要求。
关键词
民法典;请求权基础;规范体系;立法技术
结构框架
一、民法典编纂应认真对待请求权基础
(一)民法典的任务与请求权基础的功能
(二)请求权基础体系是展开公因式的规范全貌
(三)请求权基础已成为民法教义学的焦点
二、已条文化的请求权基础
(一)请求权基础的规范识别
(二)请求权基础的系统梳理
(三)请求权基础的体系优化
三、未条文化的请求权基础
(一)有成熟表述的请求权基础(或其辅助、防御规范)
(二)仍在争议中的请求权基础(或其辅助、防御规范)
(三)法外空间与请求权基础开放性
四、立法技术层面请求权基础的体系化
(一)条文组织
(二)规范配置
(三)体系构造
五、结语
(实习编辑:朱鸿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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