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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6日 第34404篇《清华法学》 2018年第3期
论破产法中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
作者:齐明 吉林大学 
标签: 债权人   债务人   破产法   司法适用
内容摘要
作为破产法的基本原则,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在破产法的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破产法中没有确立该原则,进而导致我国现行破产立法缺乏内在精神,破产司法实践缺乏必要的依据和标准。本文认为该原则应在我国立法中确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作为法院审理、管理人履职都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优先于债权人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具有更广泛的内涵和外延。
关键词
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债权人整体利益最大化;立法;司法适用
结构框架
一、引言
二、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的内涵和价值
(一)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的内涵
(二)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的价值
三、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的立法体现
四、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的司法适用
五、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与债权人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关系
六、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的张力与限制
(一)债务人财产时间轴上的张力
(二)债务人财产横向张力
(三)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的限制
七、结语

(实习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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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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