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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1日 第34641篇《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9年第6期
人格权法的新发展与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完善
作者: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摘要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民法的人格权制度迅速发展,主要表现在人格权从消极保护到积极确权,具体人格权的类型日益丰富,强化了对生命尊严的保护,确认了一般人格权制度,隐私权的内涵和外延迅速拓展,各国普遍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日益注重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人格权保护方式的多层次和多样化,人格权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法的保护。为适应人格权制度的发展需要,我国正在编纂的民法典应当构建较为完整的人格权体系适应人格权益发展的需要,规定一般人格权制度,细化人格权的具体规则,强化对人格尊严的维护,进一步完善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规则,在人格权保护方面,应当强调预防与救济并重。
关键词
民法典;人格权;隐私权;人格尊严
结构框架
一、引言
二、当代人格权的发展趋势
(一)从消极保护到积极确权
(二)具体人格权的类型日益丰富
(三)强化对生命尊严的保护
(四)一般人格权制度建立
(五)隐私权的内涵和外延迅速拓展
(六)普遍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七)注重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
(八)人格权保护方式的多层次和多样化
(九)人格权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法的保护
三、人格权的发展与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完善
(一)适应保护人格权益的需要,构建较为完整的人格权体系
(二)适应人格权益发展的需要,规定一般人格权制度
(三)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细化人格权的相关规则
(四)适应21世纪人文关怀的发展需要,强化对人格尊严的维护
(五)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规则
(六)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强调预防与救济并重
四、结语


(助理编辑:朱鸿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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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鸿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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