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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5日 第35645篇《知识产权》 2017年第1期
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作品属性及其相关著作权问题研究
作者:冯晓青 中国政法大学 
内容摘要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之争也愈发明显,其中关于网络游戏直播画面是否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未经许可直播他人网络游戏画面侵犯了何种主体的何种权利抑或不构成侵权,在我国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中存在较大分歧。基于著作权法对独创性作品保护的精神和规定,网络游戏直播画面应当成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其相关权利主体则由于网络游戏种类的不同而不同。明确网络游戏直播画面受著作权保护,有利于协调网络游戏设计者、直播平台、玩家和其他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与繁荣。
关键词
网络游戏;直播画面;作品;著作权;邻接权
结构框架
一、网络游戏及其作品属性
二、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法律性质
 (一)网络游戏画面的内涵
 (二)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作品属性
三、玩家在网络游戏直播画面中的法律地位
 (一)玩家是否为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作者
 (二)玩家是否为网络游戏画面的表演者
 (三)玩家是否仅为网络游戏的普通消费者
四、网络游戏直播画面著作权的侵权问题
五、结语


(助理编辑:梁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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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培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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