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6日 第36023篇《东方法学》 2021年第1期
大数据时代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与利用
内容摘要
个人金融信息具有多样性、敏感性、精准性、高价值等特征。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需求对现行法律理论、相关制度与机制以及金融机构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能力都带来了挑战。在大数据时代,金融法需要被重新定义,即金融法实际上是包括企业信息和个人信息在内的数据管理、共享与利用之法。在大数据时代,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需要转型升级。法律需要明确信息和数据的权属,对个人金融信息实行特别保护,完善事中和事后保护机制,完善保密规则的例外情况。我国应发展数字信誉评分业务,推动数据开放共享。
关键词
大数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金融信息;金融隐私权;金融消费者
结构框架
一、个人金融信息的定义与特征
(一)个人金融信息的定义
(二)个人金融信息的特征
二、大数据时代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需求的挑战
(一)对现行法律理论和制度的挑战
(二)对征信体系的挑战
(三)对现存金融监管体制和执法机制的挑战
(四)对金融机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能力的挑战
三、金融法在大数据时代的重新定义
四、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的转型升级
(一)从隐私(权)单纯严格保密到个人信息(权)全周期全方位保护
(二)从强调保密一端到保护与利用并重
(三)保护重点从事前到事中与事后
(四)从数据封闭到数据开放
(五)从财产利益独享到财产利益共享
五、大数据时代个人金融信息法律保护的回应
(一)明确信息和数据的权属
(二)明确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
(三)发展数字信誉评分业务
(四)克服金融体制的不利影响
(五)对个人金融信息中的财务信息实施特别保护
(六)完善事中和事后保护机制
(七)完善保密规则的例外情况
(八)推动数据开放共享
(实习编辑:赵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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