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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4日 第36213篇《法学家》 2022年第2期
连带债务人之间追偿权的法教义学构建
作者:李中原 苏州大学 
内容摘要
构建我国民法上有关连带债务人之间追偿权的法教义学体系应以《民法典》第519条为基础。此种追偿权应当是一种以公平为基础,以不当得利请求权和代位权为主要内容的复合型的债权请求权。追偿权行使条件的否定说模式在现行体制下难以实现。追偿权的行使范围包括履行债务人超过自己份额承担的债务本金、期内利息、共同的迟延履行利息、超出费损以及上述诸项的追偿利息。追偿权主要受到债权人的优先利益和其他债务人利益的限制。后者的限制主要表现为排除连带性和抗辩转移。抗辩转移效力应当适用于抵销权。
关键词
连带债务;追偿权;不当得利;代位权
结构框架
一、追偿权的理论基础
(一)理论现状和历史渊源
(二)学说研判和理论基础的构建
二、追偿权的行使
(一)追偿权的行使条件
(二)追偿权的行使范围
三、追偿权的限制
(一)债权人利益的限制
(二)其他债务人利益的限制


(助理编辑:张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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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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