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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8日 第36357篇《法学家》 2022年第3期
《民法典》第410条(抵押权的实现)评注
作者:武亦文 武汉大学 
内容摘要
    《民法典》第410条规定了抵押权实现的要件、方式和具体程序。抵押权的实现要件包括:抵押权存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的实现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抵押权的实现方法主要表现为折价、拍卖和变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7条第3款关于抵押权人可就经营权优先受偿的规定发挥着强制管理这一实现方式的功能。抵押权人有权自主选择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既可通过约定的方式实现抵押权,亦可通过非讼程序实现,通过非讼程序实现抵押权并不意味着应将抵押权实现程序中的抵押权限定为不动产抵押权。在通过协议方式实现抵押权时,若当事人对抵押物价格约定过低以致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在其他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问题上,可类推适用合同编中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相关规范予以解决。在与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衔接上,基于简化法律适用的考量,应排除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则的适用。 
关键词
抵押权;协议实现;撤销权;非讼程序
结构框架
一、规范定位
(一)规范意旨
(二)规范史略
二、抵押权实现的要件
(一)抵押权有效存在
(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三)抵押权的实现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三、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一)折价
(二)拍卖、变卖
(三)庭外实现方式
(四)价格
(五)抵押权的变相实现:抵押人代为履行债务
(六)强制管理
四、通过协议实现抵押权时的撤销权
(一)享有撤销权的主体
(二)撤销的对象
(三)《民法典》第539条与第410条第1款第2句
(四)《民法典》第154条与第410条第1款第2句
五、抵押权实现的程序
(一)约定实现程序
(二)法定实现程序
(三)抵押权人选择不实现抵押权
(四)同一顺位抵押权的实现
六、证明责任
(一)抵押权实现要件的证明责任
(二)其他相关抗辩的证明责任


(助理编辑:周含笑)

文献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09FHHv4ZxRGtyJw1Hrmx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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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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