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0日 第36358篇《中国法学》 2022年第3期
职场智能监控下的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以目的原则为中心
内容摘要
职场智能监控问题愈演愈烈,使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面临更大威胁。数智时代算法权力的失衡使劳动从属性以新的技术面貌呈现并加剧,需加以矫正。在智能监控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皆有正当而相互冲突的利益存在,如何实现二者的平衡是难点。利益平衡目标的实现应以贯彻目的原则为中心,为智能监控的范围与限度划定边界。基于智能监控处理劳动者个人信息应当具备明确、合理且与劳动直接相关的目的,且以给劳动者造成最小损害为限度。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也应认可个人信息权益在合乎比例的空间内存在。应当避免持续性、全方位和一般预防性的过度监控,而主要针对工作中的关键时段、场所和有迹象表明的违法行为实施有限的监控。鉴于其高度冒犯性,只有在具备重大事由时才能例外地采用智能监控,而不能将其作为监督劳动者工作表现的常规手段。
关键词
职场智能监控;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劳动从属性;目的原则
结构框架
一、职场智能监控下的劳动者个人信息危机
(一)职场监控方式的智能化发展使劳动者个人信息危机加剧
(二)职场监控法治的迭代演进
二、职场智能监控中的权益之争与规范路径
(一)用人单位实施智能监控的权源和理据
(二)管理权挤压下的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
(三)劳动从属性下的算法权力失衡与矫正
三、职场智能监控范围与限度的边界厘定
(一)目的原则的边界厘定与利益平衡功能
(二)智能监控中的目的限制原则
(三)智能监控中的最小化原则
(四)智能监控合法性判断中的动态利益衡量
(五)职场智能监控正当目的之类型化判断
四、结语
(助理编辑:周含笑)
文献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6-_9UlXLgIjY7rzk1WZ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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