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2日 第36422篇《当代法学》 2022年第4期
《民法典》人格权编中的参照适用法律技术
内容摘要
参照适用是《民法典》人格权编中的一项重大法律技术创新,参照适用法律技术使得《民法典》人格权编能够真正兜住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之“底”。充分论证“根据其性质”的参照适用限制技术,使得参照适用条款成为释放人格权编体系效益的“阿拉丁神灯”,而非打开裁判恣意的“潘多拉魔盒”。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保护是否参照适用、何时参照适用、如何参照适用人格权编,均取决于《民法典》第1001条第2句后段的“根据其性质”,即身份权利性质。确定身份权利乃至人身权利的性质,民事权利的类型化思维就是化解应对之道。婚姻家庭是一个休戚与共、利害攸关的身份共同体,身份关系的场景决定身份权利的内容和属性。身份共同体下的配偶权、监护权等身份权不属于支配权,在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具有鲜明的请求权、相对权、专属权等品格;在对外关系上,这些身份权则具有绝对权属性,以落实“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的基本价值。身份共同体下的人格权保护不能坚持个体主义思维,而要凸显在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相互性、整体性特点。
关键词
身份权利;人身权利;人格权编;参照适用
结构框架
一、人格权编的小总则功能:身份权利对人格权编的参照适用
二、《民法典》第1001条构成要件澄清:“身份权利”的参照适用抑或“人身权利”的参照适用
(一)身份权利的具体类型及性质争议
(二)参照适用条款中“身份权利”与“人身权利”的概念疏证
(三)身份权利参照适用条款所调整民事关系范围的解释扩展
三、《民法典》第1001条法律适用方法辨析:优先适用与参照适用方法的解释完善
(一)第1001条优先适用所对应法律范围的解释扩展
(二)第1001条的未尽之言:侵权责任编的补充适用
(三)《民法典》如何保护配偶权
(四)身份权性质作为第1001条参照适用与否的判断标准
四、《民法典》人格权编肖像权、姓名权中的参照适用
(一)肖像许可使用作为人格权商业化的一般情形
(二)姓名、名称、声音等许可使用合同的参照适用
(三)笔名、网名、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五、总结:大人格权编的“雄心壮志”
(实习编辑:马国杰)
https://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D&dbname=CJFDAUTO&filename=DDFX202204011&uniplatform=NZKPT&v=sXaaF6qL5k3W6ytJWrFD_uEgy9mCY2Eui1CBVGfggpUXhXynjDyDAPZvZK48ryL_
作者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