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7日 第36663篇《比较法研究》 2022年第5期
知识产权视野下商业数据保护研究
内容摘要
商业数据与知识产权涵盖相似的调整对象,存在权利理论基础的贯通与制度目标的契合,因此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商业数据方面具有潜在的适度性。然而,不同于知识产权类型化客体,商业数据在财产形态、利益诉求及价值内涵等方面呈现独立特征,导致既有知识产权制度对商业数据的保护存在适用困境,制度创设成为必要。商业数据法律保护路径的完善,可以借鉴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原理与规范设计,构建起产权激励、加快数据市场化流通、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利益平衡等原则,建立健全以专门法为核心的商业数据保护立法体系,完善权利保护与权利限制的规范构造。
关键词
商业数据;知识产权;数据财产权;公共领域;利益平衡
结构框架
一、商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法理检视
(一)调整对象的相似性
1. 客体属性的相似性
2. 信息特征的关联性
(二)权利保护理论基础的贯通性
1. 劳动财产权理论
2. 功利主义理论
3. 信息产权理论
4. 新经济增长理论
(三)制度目标的契合性
1. 激励创新
2. 维护公平竞争和正当竞争
3. 促进效率最大化
4. 维护公众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二、商业数据不同于知识产权客体的独立特征
(一)商业数据具有复杂的财产形态
1. 数量庞大
2. 类型多样
3. 动态变化
(二)商业数据承载着多元利益诉求
(三)商业数据呈现隐藏的内生价值
三、既有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商业数据的适用困境
(一)知识产权专门法保护路径
1. 著作权法保护路径
2. 专利法保护路径
3. 商业秘密保护路径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路径
(三)数据库特殊权利保护路径
四、知识产权视野下商业数据法律保护的完善路径
(一)确立商业数据法律保护的一般原则
1. 产权激励原则
2. 加快数据市场化流通原则
3. 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原则
4. 利益平衡原则
(二)建立健全商业数据保护立法体系
(三)完善商业数据财产权益的规范构造
1. 专有财产权的创设
2. 权利保护与限制的利益平衡机制
五、结语
(实习编辑:戴逊)
https://bjfy.cbpt.cnki.net/WKC/WebPublication/paperDigest.aspx?paperID=65a8eea8-c43e-46dc-b24d-eeb7568028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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