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5日 第36760篇《法制与社会发展》 2022年第6期
论相对人审查义务视角下的公司担保决议——基于《民法典》实施之后的裁判分歧的展开和分析
内容摘要
公司担保决议体现着公司内部的担保意思。相对人在接受公司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之时,负有审查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所表达的担保意思是否属于公司真实意思的义务,如此,相对人自应审查公司担保决议以探知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限或者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公司担保决议仍然存在不成立、无效和可撤销等效力瑕疵形态,但该效力上的瑕疵对于善意相对人基于对公司担保决议的合理审查所订立的担保合同的效力并不发生影响。关联担保的决议机构为股东(大)会;非关联担保的决议机构取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但公司章程只能在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之间作出选择,不得规定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决议或者决定公司担保事项;公司章程未作相应规定的,决议机构为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之下,即使没有公司担保决议,公司表意人表达的担保意思亦为公司的真实意思,此时可豁免相对人对公司担保决议的审查。
关键词
公司担保决议;公司担保决议机构;关联担保;合理审查;公司利益
结构框架
一、公司担保决议的法律意义
(一)公司担保决议:公司担保意思的形成
(二)公司担保决议:法定代表人代表权限与代理人代理权限的来源
(三)公司担保决议瑕疵对于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二、适格公司担保决议的判断:以公司担保决议机构的确定为中心
(一)公司章程未予规定时非关联担保决议机构的确定
(二)公司章程规定由其他机构决议或者个人决定的效力
(三)公司章程规定非关联担保的决议机构为股东(大)会,但改由董事会作出决议的效力
(四)公司章程规定非关联担保的决议机构为董事会,但改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效力
(五)关联担保的决议机构
三、豁免公司担保决议的具体情形
(一)公司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属于其正常经营范围
(二)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益
(三)推定担保合同经过公司决议机构决议
结语
(助理编辑:颜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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