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论文集萃>民法>正文
2023年7月6日 第36987篇《环球法律评论》 2023年第3期
数字时代离线权民法保护的解释路径
作者:朱晓峰 中央财经大学 
标签: 离线权   人格权   个人信息
内容摘要
 离线权是数字时代中因数字技术在工作领域的广泛运用而在比较法上发展出来的一项新型数字权利,具有人权、人格权的属性。在我国现行法上并未承认离线权的背景下,可以因离线权的性质及所欲实现之目的,通过生活安宁权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涵摄离线权所要解决的问题。在侵权责任认定上,考虑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特殊法律关系,因此既要处理劳动者同意对用人单位相应行为之侵权责任认定的影响,也要在构成要件论不能发挥作用的领域通过引入利益衡量方法来解决用人单位侵害行为的法律效果评价问题,同时还要通过过错证明责任的适当分配协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事实上的力量不对等问题,以此在数字时代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提供规范支持。
关键词
离线权;人格权;生活安宁;个人信息;利益衡量
结构框架
一、离线权的性质及其保护路径
(一)离线权性质对其保护路径的影响
(二)离线权可以经由作为劳动法之一般法的民法获得保护
(三)离线权可以通过生活安宁权规则+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予以保护
二、离线权民法保护的具体规范构造
(一)经由生活安宁权保护规则保护离线权
(二)经由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保护的离线权
三、离线权民法保护规范在侵权责任认定中的具体适用
(一)劳动者同意的界限与离线权的限制
(二)离线权侵害民事责任认定中的利益权衡
(三)离线权侵害民事责任认定中过错的证明
四、结论


(实习编辑:张延琨)


http://www.globallawreview.org/UploadFile/Issue/201609070001/2023/5//20230523035913WU_FILE_0.pdf
作者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

编辑:王常阳

向编辑提问:

分享

扫二维码
用手机看民商
用微信扫描
还可以分享至
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本网站由王利明教授创办并提供全部运作资金 Copyright◎2000-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10855号  
E-mail: ccclarticle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