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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论驰名商标认定的公众范围标准

作者:王太平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第28848篇 《法学》 2014年第10期

发布日期:2015/6/8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商标权

内容摘要

 注册豁免和跨类保护是驰名商标保护的两种动因,而相关公众和普通公众则是驰名商标认定的两种公众范围标准。由于不同的保护动因下驰名商标受到的保护程度不同,对驰名商标本身也提出了不同要求,因此不同的保护动因下驰名商标的认定应采用不同的公众范围标准:对于注册豁免,采用相关公众的公众范围标准认定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对于跨类保护,采用普通公众的公众范围标准认定驰名商标,而不管其注册与否。

关键词

驰名商标,注册豁免,跨类保护,相关公众,普通公众

结构框架

一、问题的提出   
二、驰名商标的保护动因
三、驰名商标认定的不同公众范围标准
四、驰名商标认定的公众范围标准之确定
五、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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