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 > 论文集萃 >正文

民法|网络反腐中的隐私权保护

作者:张新宝 中国人民大学 

第29194篇 《法学研究》 2013年第6期

发布日期:2015/11/24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隐私权  #法律监督  #法与政治  #法学方法论

内容摘要

本文作者:张新宝,任彦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网络反腐现象勃然兴起。网络反腐提供了便捷的民意表达渠道,有效地加强了群众对政府公共管理行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行为的监督,但同时也增大了对个人权益特别是隐私权的侵害几率。如何规范网络反腐,控制网络举报的副作用,实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是我国法治建设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在网络反腐中,实现各方利益平衡的关键,在于依法明确各项权利行使的边界。公共利益是隐私权行使的边界。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隐私权,法律应予适当克减,并根据不同主体的特殊性,确定不同的保护力度,从而真正实现有效反腐与对隐私权的相应保护。

关键词

网络反腐;隐私权;公共利益;利益衡量;

结构框架

一、网络反腐中的隐私权保护现状
(一)作为一种新型反腐手段的网络反腐
(二)网络举报对个人隐私的影响
(三)现行隐私权法制的零乱与粗放
(四)网络反腐与隐私保护的法制困境
二、网络反腐中权益冲突的典型样态
(一)网络反腐中的利益相关者
(二)网络反腐中的权益冲突
三、网络反腐中的公共利益对隐私权保护的限制
(一)隐私权保护的边界:公共利益
(二)网络反腐的公共利益之所在
(三)网络反腐中公共利益与隐私利益的具体权衡
四、相关主体隐私权保护的特别考量
(一)打击报复与举报人的隐私权和相关权利保护
(二)诬告、陷害与被举报人的保护
(三) 公共事件中的“不幸者”
(四) 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的特别考虑
五、结论与建议

(助理编辑:郭畅)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