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1.1 《民事诉讼法》关于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规定
1.2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价值
2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在本质上为非讼案件
2.1 诉讼案件与非讼案件的界分
2.2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特征与非讼案件的特征本质上具有一致性
2.2.1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具有非讼性
保人依法享有的程序权利。
2.2.2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需迅速处理
2.2.3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公益性
3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符合非讼程序的本质与价值
3.1 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的比较
3.2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符合非讼程序的本质
3.3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合乎非讼程序的制度价值
(助理编辑:扈艳)
